春运五大风险,公安部预警!******
公安部预警2023年春运五大风险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预计今年春运跨区域流动性将加速释放,春运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增长,局部地区、重点时段人流、车辆、物流高度集中,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公安部研判2023年春运交通安全形势,发出交通安全提示。
公安部综合出行需求、客货运量、气象预报、疫情形势等情况分析,202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面临自驾小客车肇事、干线公路混行、农村地区群死群伤、酒驾醉驾、雨雾冰雪影响等五方面主要风险。
近两年春运期间小客车肇事死亡占比超过一半,导致的较大事故占比近七成。今年群众旅游探亲、返乡返岗的出行方式向自驾、小规模组团拼车出行转换的特点将更为明显,小客车肇事风险上升。
临近春节,能源、粮食、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需求旺盛,预计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将持续增长、高位运行,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小客车等各类车型混合通行程度升高,交通拥堵和事故风险凸显。2022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死亡同比上升16.5%,今年干线公路交通事故风险有增无减。
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加之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赶集庙会、走亲访友、红白喜事等出行活动频繁,农村地区路况复杂,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几率增大,易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近两年春运期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均占六成。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繁忙,交通违法肇事多发易发。近两年春运期间,交通肇事主要原因是未礼让行人、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机动车未让优先方通行,其中,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事故中,酒驾醉驾均是首要肇事原因。
此外,近期受大雾团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高速公路及长下坡、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极易导致车辆追尾、侧滑、侧翻。
公安部提示,自驾出行,应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天气预报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维护保养状况,准备好必要的生活和防疫物资,应谨慎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或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倡导暂缓出行。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驾乘车辆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驶。
行经高速公路,要保持安全车距,遇拥堵、缓行路段,切勿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出行,要严格遵守“降速、控距、亮尾”措施,通过急弯陡坡、积雪结冰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滑侧翻。
乘坐客运车辆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非法营运客车;农村地区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性能良好的私家车或正规的客运班线,不要搭乘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