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江苏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创新型国家中等水平******
科技日报南京1月5日电(记者张晔)1月5日,江苏省科技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预计达3700亿元,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
江苏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秦在报告中说,过去五年来,江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在创新投入方面,预计2022年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达3700亿元、较2017年增长超过6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将首次突破3%大关,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在创新产出方面,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49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4.4万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8.5%。在创新平台方面,以苏州实验室为代表的战略科技力量集聚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重点领域改革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在创新贡献方面,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7%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3800亿元,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多次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
2023年,江苏将重点抓好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基础研究强基工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开放协同创新工程,深化科技人才发展机制改革、优化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机制、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力争到2025年,全省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实现显著提升;到2035年,率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科技强省。
会上,南京市科技局、徐州市科技局、如皋市委市政府、昆山高新区、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等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